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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辖区居民管理、综治维稳、绿化美化、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8,127.988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53.2376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74.75121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652.3097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9%;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00.9279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1%。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56.91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8.5223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57%;项目支出 12,578.3974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43%;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71.06898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826.528431万元, 增幅23.31%,本年支出减少3,088.281298万元,减幅15.8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6.005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9.2667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4%;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570.5263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2%;教育支出21.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科学技术支出30.213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3517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0.551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2547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5%;节能环保支出2,052.15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8%;城乡社区支出3,850.3912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9%;农林水支出76.109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874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69.2667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2.622721万元,增长23.62%。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221.0015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5.387547万元,增长21.6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3.224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224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民族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7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4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6.5212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11239万元,增长60.2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1.6145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14506万元,增长2.31%。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0.2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70000万元,增长2.7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2745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74529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70.526305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483.596305万元,增长556.31%。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91.0315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01549万元,增长13.1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1.9774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77445万元,增长31.8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77.5173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2.517311万元,增长9,450.35%。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 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等。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2132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30.2132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科普机构工作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213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132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02.351716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571716万元,增长232.53%。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100.5667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786716万元,增长226.7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1.78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85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630.55102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59.575020万元,增长179.6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79.8582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208252万元,增长28.05%。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53.9483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044326万元,增长5.1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75.2396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197667万元,增长12.3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24.886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8866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道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1.476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768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65.2521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252194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孤儿安置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196.9005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6.900563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1.992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07700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20.3581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31.021805万元,下降96.3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8年度决算1.78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8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事务。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198.8531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98.85312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78.2547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6.154727万元,增长97.54%。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6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5.0037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37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290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90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42.5338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33863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85.8388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5.8388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6.4225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6.42259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52.15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51.994000万元,增长1,282,496.25%。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52.15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51.994000万元,增长1,282,496.2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850.3912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45.241581万元,增长219.4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98.3846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2.864612万元,增长26.0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496.7342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5.978134万元,增长209.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855.2724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06.398835万元,增长340.0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76.1090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10905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0.219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19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平原生态林养护。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5.50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0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0.3860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0.3860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9874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12574万元,下降0.25%。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4.9874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12574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2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6.9723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9723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7238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9723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723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养老院和老年医疗补助。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78.52238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87772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07728万元减少3.33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6.5778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6.5778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参加外事活动,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6.5778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330000万元减少3.3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2999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299928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2999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299928万元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153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36.6768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38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77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54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2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911.428505万元,其中:汽车13辆,231.70524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即三里屯街道公共服务项目,涉及金额1083.9040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本着高效节约的方法对资金使用进行督查,资金实际使用1065.5121万元,该服务项目实施保证了社区正常运转,发挥了党建引领的作用,强化了支部建设,凝聚了党员力量,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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